苏区党团制度初探
党团制度原本是中共早期为加强对非党组织的渗透和领导而发展出来的一种组织和运行机制,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逐步确立,并于中共五大写入党章.大革命失败后,1928年召开的中共六大最先考虑到如何处理苏维埃政权与执政党的关系,主张党应在各地苏维埃中成立党团,通过党团及其成员,使苏维埃严格贯彻党的意志,扩大党在苏维埃中的政治影响.同时,共产国际东方部结合苏联经验,非常警惕可能出现的”党指挥不动苏维埃”现象,曾于1930年通过关于中共组织建设的专门决议案,要求将成立党团作为发展党和苏维埃之关系的关键问题.随着六大指示的传达以及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广泛建立,中共还逐步在红军和工会、贫农团等群众团体以及各种非党组织中广泛建立起党团组织.按照这一制度设计,中共可以透过党团实现对苏维埃、红军和群众团体的领导,既可以防止出现党管一切的危险,也可以巩固和扩大党的影响,防止非党组织摆脱党的领导.由此可见,苏区时期的党团是中共”为要保证自己在苏维埃、工会及其他群众团体中的领导,使其绝对执行党的策略与决议”而建立的最主要的组织机制,也是规范苏区党政关系的最重要制度手段.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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