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皖西北“责任田”的改正
20世纪60年代的安徽“责任田”实行不到一年即被改正,留下一桩历史公案.多数研究将“责任田”改正视为“左”倾错误的结果,背离了基层意愿.本文在皖西北“责任田”改正档案史料的爬梳中发现,上述认识混淆了“责任田”与包产到户和单干之间的区别,尤其是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间的差别.“责任田”只是集体生产管理方式的调整,“五统一”的要求使集体“统一”和家庭“责任”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责任田”的改正,既受政治情势的影响,又是制度设计存在内在缺陷之结果.
“责任田”、“五统一”、制度缺陷、政治风险
D232;K271(党史)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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