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751.2013.05.014
素材的要义——也谈“动画纪录片”的合法性
这个时候来谈“动画纪录片”,应该是一个很合时宜的时候.一方面是“动画纪录片”概念的应用,从网络上搜索到的命名到具体的日常交流,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另一方面,学术上关于“动画纪录片”的争论,近两三年来,也开始逐渐地热闹起来.
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是否存在“动画纪录片”.一部分论者在没有给“动画纪录片”做一定的学理界定的前提下就开始使用这个概念,①有论者则在对现象的感性感受的基础上提出,“动画纪录片就是指那种以动画形式来表现、处理现实世界中非虚构人物/事件的影片类型”.②根据这样的定义,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一部影片,因为它用动画的形式,所以是动画片?因为它反映的是世界中非虚构的人物与事件,所以是纪录片?那么,接下来我们会很疑惑:是不是在某种特定的语境下,一部电影既可以是动画片,也可以是纪录片?如果是这样,那么,动画片和纪录片这两个概念就变得没有区别和界限,这对于影片类型来讲,有可能是一种革命性的颠覆,其结果却是将我们带进类型混乱的境地.因此,笔者以为,这个定义只是对一定对象的表象性概括,既不是基于一定的理论推导,也没有涉及到概念的本质.
动画纪录片、合法性
J954;D922.1;D6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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