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20.34.005
可再生能源开启新航向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为稳定行业预期,2020年10月,三部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同时,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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