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18.24.001
开启信用监管新模式
8月初,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东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山西能源监管办、浙江能源监管办、湖南能源监管办等6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辖区内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为创新许可监管模式和机制,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用监管体系树立示范效应.由此,酝酿已久的承装(修、试)企业信用监管正式起步.
2018-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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