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15.01.015
提升电力“走出去”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依法发展十分必要.电力企业国际化发展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在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由于法律问题影响业务进程甚至折戟沉沙的案例比比皆是.此前,国资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对央企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出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电力企业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随着世界经济深度转型调整,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孕育变革,“走出去”的外部政策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国际化经营中,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从境外项目具体实施和集团总部深化管控两个关键环节入手,推进法律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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