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14.11.010
市场化进程中的《电力法》修改
《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务委员会通过,1996年4月1日施行.至今,《电力法》施行已满18周年.一般对法律进行修改,应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用立法后评估的理论、体系、方法和工具,对《电力法》的施行情况进行客观、系统和完整的剖析和诊断,探明《电力法》在施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分类别进行研究,搞清是制度设计问题、制度内容问题、配套问题,还是执行方面的问题.经分析论证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
市场化进程、电力法、后评估、独立第三方、常务委员会、制度设计、制度内容、全国人大、评估工作、配套问题、立法、分析论证、分类别、诊断、行情、系统、体系、剖析、理论、工具
D92;TP3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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