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14.09.012
积极发展水电也是保护生态环境
2014年5月10日,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河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工作.”
河流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知、八届三中全会、自然恢复、协调机制、能源、节约、环保、国家、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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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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