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07.04.027
反窃电面临的法律障碍
@@ 法律障碍供电企业查处窃电工作困难.政企分开后,企业用电检查人员身份尴尬,”进门难”问题突出.作为供电企业的员工,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用户有窃电嫌疑,向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要求入户检查用电情况时,往往遭到用户拒绝,用户提出用电检查人员的检查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给供电企业追究用户违约用电和查处窃电带来很大的困难.
反窃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供电企业、用户、电检、查处窃电、政企分开、身份尴尬、法律障碍、法律效力、查证、电工作、追究、员工、违约、入户
TM9;TM7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