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04.03.018
电价调整波澜不惊--关于电价调增的调查
@@ 2003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律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含税);同时,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8分钱(含税).
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千瓦时、电网经营企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省级、上网电价、燃煤机组、农业、居民生活、电网调度、贫困县、用户、时统、排灌、目录、价格、基础、化肥
F42(中国工业经济)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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