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简化个人非住房出租计税方式
@@ 北京市地税局正式推出个人非住房出租纳税计征方式的简化办法.个人非住房出租应征税费可按7%或12%综合征收率计征的简化方式计算缴纳,个人非住房出租月租金收入在北京市营业税起征点5000元/月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12%;个人非住房出租月租金收入在北京市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7%.新的管理办法追溯至200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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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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