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谋发展 实现新跨越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正确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统筹谋划,充分利用有效手段推进工作,使全区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依法治档能力持续增强“十三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科学规划,档案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档案局印发或与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一系列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符合自治区档案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基本形成.2017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把档案工作列入对盟市、厅局的年度考核目标,自治区档案局每年对列入考核的地区和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了全区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2019年10月,《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在国家标准化局完成审核备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
2020-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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