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探索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承载者与传播者,非遗传承人在保护与传承非遗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妥善保护非遗传承人及技艺,一直是非遗工作的重要内容.2007年以来,文化部先后认定了200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在2008年5月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建立(非遗传承人)有关档案的建议,建档成为保护和管理非遗传承人的重要举措.①然而,现有的非遗传承人建档研究,主要站在“机构或组织建档”的角度,侧重于总结文化部门、非遗管理部门及档案部门所开展的非遗传承人建档工作,以非遗传承人个人为中心的个人建档活动尚未引起学界的关注.因此,从“个人存档”(Personal Archiving)视角出发,结合非遗传承人建档要求,探讨非遗传承人“个人存档”及其实施方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G122;G250;F272.9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TQ082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