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三农”
2010年,辽宁省档案局与省民政厅、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联合制发文件,要求将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级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大农村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目标 把握机遇1.借助示范县,全面覆盖在国家级示范县验收标准出台的同时,辽宁省档案局结合实际,印发了《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评分细则》.开展辽宁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将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作为创建示范县的必备条件,并实现区域内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