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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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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令).2013年4月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企业用3年时间完成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这是贯彻实施10号令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国家档案局从2013年开始,已着手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指导与审核工作.截止到2014年年底,共完成20家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批准.但在指导与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企业仍未能很好掌握编制保管期限表的正确方法和技巧,致使编制出的保管期限表质量不高.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供参考.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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