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的可行性
@@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77号公告批准S H/T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于2008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的一个创举就是更改了竣工图的编制原则,明确”谁设计谁负责”,解除了施工单位编制或审查竣工图的责任,明确竣工图由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编制人为本工程专业设计人员,审核人为本专业责任审核人或项目设计总代表.
设计院、编制原则、竣工图、人为本、建设工程项目、责任、项目设计、图章、石油化工、施工单位、审核、设计人员、设计单位、技术文件、国家发展、工程专业、审查、公告、标准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0-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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