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做好《档案法》的修改工作
@@ 在立法目的上,应旗帜鲜明地表达以人为本的理念计划经济时代,立法上侧重于维护国家的利益,而不注重或者说忽略对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维护.现行<档案法>第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以人为本、立法目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计划经济时代、档案法、国家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建设服务、合法权益、旗帜、理念、管理、表达、保护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9-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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