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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临时政府公报”与古代官方报纸”邸报”的同与不同

引用
@@ ”公报”一词可以理解为两种不同含义的概念.一方面,公报是文种名,是指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领导人,在发布有关重大事件、决定事项或会议情况等正式公开报道时,所用的宣告文种.198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规定:”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这是从法规上将公报明确规定为文种的开始.另一方面,公报还是政府定期发行的一种公开出版物,也是国家重要公文的发布形式.如国务院公报.从公报的源流来看,我们今天的政府公报,可以追溯至民国初期的南京临时政府公报(以下简称为”临时政府公报”),而临时政府公报则又继承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报--邸报的某些特点.可见,在这一沿革过程中,临时政府公报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承上启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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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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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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