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临时政府公报”与古代官方报纸”邸报”的同与不同
@@ ”公报”一词可以理解为两种不同含义的概念.一方面,公报是文种名,是指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领导人,在发布有关重大事件、决定事项或会议情况等正式公开报道时,所用的宣告文种.198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规定:”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这是从法规上将公报明确规定为文种的开始.另一方面,公报还是政府定期发行的一种公开出版物,也是国家重要公文的发布形式.如国务院公报.从公报的源流来看,我们今天的政府公报,可以追溯至民国初期的南京临时政府公报(以下简称为”临时政府公报”),而临时政府公报则又继承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报--邸报的某些特点.可见,在这一沿革过程中,临时政府公报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承上启下作用.
民国初期、南京临时政府、公报、代官、报纸、重大事件、文种、中国、中共中央、领导人、机关文件、国家、公开发布、封建社会、发布形式、处理条例、不同含义、国务院、共产党、出版物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