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行政村档案所有权
@@ 我国行政村档案工作,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经历了建档--滑坡--重建档--重滑坡的艰难历程,几次反复之后至二十世纪末期,许多行政村又一次建立了档案工作.但是,怎样避免重蹈覆辙,防止又一次的劳动心血付之东流,走出行政村建档的怪圈,一直是档案界人士颇感棘手的问题.近几年,各地纷纷探索了一些新的做法,有些地方将村级档案收进乡档案馆或县档案馆,有些地方成立乡镇档案管理中心,对所属”行政村的文书、财务、经营管理等档案全部实行镇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各村不再设专职档案员”,实施”村档乡管”.①2003年11月,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村档乡(镇)管现场会,提倡与推广村档乡(镇)管、乡(镇)管村用的经验.②笔者认为,对于这些新的管理模式,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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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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