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

引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关于“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和“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和表彰”的规定,按照《全国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国财政“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进行“六五”普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7月24日至9月13日,全国财政普法办又对内蒙古、吉林、浙江、宁波、广东、深圳、贵州、青海等8个省、区、市(以下简称8个省市)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地方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督导。

中期检查、财政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督导工作、考核评估、评估指标体系、中共中央、运行机制、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监察专员、司法部、内蒙古、阶段性、国务院、办事处、组织、转发

U41;TU2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5-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财政年鉴

1004-5740

11-3036/F

201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