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34.2023.01.010
快递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邮政法规定,给消费者一个安心
保价赔付的最终依据应由托运人提供,但最终的认定及金额核算权在快递公司.未保价的造成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笔者认为,托运人保价,可在货物出现毁损灭失时,突破快递公司对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在所保价值范围内获得足额赔偿,从而降低风险.
快递公司、消费者、邮政法
F259.23;D922.296;F713.55
2023-0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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