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34.2015.01.007
依宪治国才能推进社会转型
最近中共中央提出“依宪治国”的方针,要求全国上下“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并把每年的十二月四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这在我国,无疑是政治生活中最大的事件了.
宪法为一国之“元规则”,主要用于约制国家公权力.无宪法亦无宪政,或有宪法而无宪政,均可以视为“无宪”状态.“无宪”则政府角色定位不准,与市场和社会的界限划分不清,对于转型社会来说,更容易出现体制复归、政府职能和规模持续扩张以及分权改革半途而废的问题.
依宪治国、社会转型
D921;D616;C912
2015-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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