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34.2013.01.006
宪法的阳光照耀着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号召: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在我看来,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是中国建构现代国家宪政民主制度的前奏.其基本思路是:先立规矩,再行民主,扫荡专制残余,最终把我国建成一个以奉行宪政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国家.
现代民主政治首先是一种立宪的制度,它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实现大众民主,使民主对政治权力形成约束力,另一个是民主的权力(注意,这里民主已经不是"权利"而是"权力"了)受到来自宪法、法律和民主原则的约束.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民主如果不是在限制权力的意义上运行的话,它就没有多少价值,甚至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引发"苏格拉底悲剧"或"文化大革命"式的灾难.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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