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24.15.004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制
囿于决策式AI(Artificial Intellgence,人工智能)与生成式AI在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的使用机理存在差异,应分而治之.决策式AI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属于"非表达性"或"转换性"使用,构成《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与此不同,生成式AI采用的深度学习技术赋予大模型以泛化与记忆能力,难以适用机器学习时代的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例外.因此,针对生成式AI训练数据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应秉承"以人为本"之理念,遵循版权作品合规使用之原则,结合数据应用场景进行差异化规制.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文本与数据挖掘、合理使用、生成式AI
D923.41;G250.74;TP39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CFX028
2024-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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