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166.2013.13.013
试论电子图书数字首次销售原则的构建
比尔·盖茨说:"电子图书将会改变全世界."电子图书是随着个人计算机而兴起的,以前由于受制于计算机携带的不方便,其发展受到限制.近年来随着便携性电子设备的产生与发展,尤其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电子阅读器等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图书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据预测,到2020年,70%的图书将同时采用电子与纸质方式发行,而到2025年,将有80%的图书是数字版本,传统的纸质图书只占20%.[1] 2010年曾被称为"中国电子图书元年",目前我国电子图书出版总量已经超过美国位居全球第一位.电子图书的推广和日益普及,给世界各国相关法律尤其是著作权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其中,传统著作权法的首次销售原则是否可以适用于电子图书的销售,如果不适用,著作权法要如何应对与解决,对此问题需要探讨并提出对策.
电子图书、数字、首次销售、著作权法、个人计算机、电子阅读器、冲击与挑战、纸质、图书出版、世界各国、平板电脑、电子设备、便携性、总量、中国、智能、预测、应用、手机、普及
F75;D99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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