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跨国图书商标案引发的思考
@@ 2003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与英国的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FREDERICK WARNE&CO.LIMITED,以下简称沃恩公司)发生了一宗图书商标权纠纷.一段时间过去了,同一件事已演变成两个官司:(1)沃恩公司向北京市工商局投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彼得兔系列"图书侵犯了其商标权;(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针锋相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犯商标权"之诉.目前两案均在进行中.此案引起了我国司法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界及其管理部门的广泛关注,人们在研究探讨、在激烈争论,意见纷纭,莫衷一是.一件似乎很普通的民事案件,为什么能引起这么大的震动?在我看来,我国有关部门是"老革命遇到新问题",它对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妥善解决.以下就本人认识所及谈点粗浅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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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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