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944.2017.11.009

堵住制约企业产品标准提升的制度漏洞

引用
企业标准提升遭遇制度缺陷标准有高低之分,质量存优劣之别.企业产品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具体实践中,企业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无标制标.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二是有标提标.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三是有标达标.对多个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整合而成的企业产品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水平一致.比如,许多汽车企业产品标准.四是有标降标.制定的低于已有推荐性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1989年《标准化法》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制约、企业产品、标准提升、产品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质量、制度缺陷、汽车企业、企业生产、技术进步、标准整合、标准水平、标准化法、实践、达标

F40;F27

201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标准化

1002-5944

11-2345/T

2017,(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