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944.2007.12.018
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 一、发展现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文件对中小企业定义为:”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 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 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 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 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 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型企业、标准化工作、资产总额、中小企业标准、经济贸易委员会、销售额、国家发展计划、国家统计局、暂行规定、工人、发展现状、财政部、文件、工业
C65;F2(条例、规程、标准)
2008-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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