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944.2002.06.019
入世前夕中国汽车技术法规的标志性事件——2001年度汽车重要技术法规信息综述及展望
@@ 一、机动车新产品过渡管理办法出台<公告>代替<目录>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厅产业(2001)68号”文规定,自2001年3月22日起,采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方式对车辆产品进行管理.并以”产业(2001)098号”文,对受理车辆申报工作和车辆的检测项目(俗称”强检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告>突出了汽车强制性标准(WTO已承认,中国强制性标准为技术法规)是产品准入的必备条件.规定的汽车强检项目,比2000年的40项增加了3项,共43项.在这43项强检项目中,涉及乘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36项(其中有可对应的设计规则24项)、无对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设计规则2项,还有一个管理规则和3个相关文件.
入世、中国、汽车、技术法规、标志性、事件、强制性标准、设计规则、国家标准、车辆、新产品、管理规则、公告、生产企业、申报工作、具体规定、经贸委、检测项目、管理办法、产业
U46(汽车工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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