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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1575.2014.09.024

吉林:《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

引用
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DBS22/001-2014)。该标准适用于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用于加工食品的食品原料用人参。自2014年8月30日起,吉林省食品企业使用新资源食品人参为原料加工食品的,应执行DBS22/001-2014中感官要求、理化标准、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还应执行GB 2763和GB 2760的有关规定,在实施日期前,新资源食品人参执行其他相关标准的,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人参、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企业、人工种植、量的规定、理化标准、残留限量、污染物、保质期、销售、卫生、农药、感官

TS2;R15

2014-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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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575

11-2921/T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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