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为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步伐,提升我国标准水平,提高我国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增强我国竞争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要求遵照执行.
国标、标准工作、采用国际标准、标准化研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委员会、计划单列市、标准化管理、行业协会、委员会制、工程质量、副省级市、标准水平、自治区、直辖市、竞争力、国务院、国产品
F27;TH1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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