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22.04.007
"著作权"和"版权"术语之争的历史背景与理论基础(上)
"著作权"和"版权"两个术语均源自日本.我国自近代引入这两个术语后,由于缺乏系统性地梳理两个语词背后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导致两个称谓始终并存使用,给立法、理论和实务造成了诸多困惑,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版权"和"著作权"分别代表了"行为主义"和"对象主义"著作权立法观和权利观,后者更符合著作权产生的基本原理.我国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选择了"著作权"称谓,就意味着我国认同的是"对象主义"路径,那就没有必要轻易改换其他路径.
著作权、版权、法律概念、行为主义、对象主义
D923.41;G239.29;K25
202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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