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21.02.014
从“3D沙盘图”之争浅析计算机软件视效部分的保护——维联力量公司诉四川见山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涉案“3D沙盘图”属于计算机软件运行后所呈现的视效部分,因其具有独特的视觉效果和相对独立的创作过程,可以从软件中剥离出来予以单独评价,这类似于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独立保护的部分;同时,在满足独创性要求的情况下,计算机软件的视效部分可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软件、视效部分、独创性、表达、3D
D923.41;G250.76;TP393.4
202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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