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4717.2021.02.004

数字音乐取样混音作品的版权困境与未来

引用
一、源起 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科技的兴起,数字音乐作品的取样混音已逐渐成为音乐界,尤其是嘻哈音乐(hip-hop)和说唱音乐(rap)领域普遍采用的一种创作形式.①美国著名DJ吉利斯(Gregg Gillis)就以音乐取样混音而闻名.他的音乐作品几乎都直接取自在先的音乐录音制品,他擅长将几十首已有的音乐录音制品直接取样并改编混搭成一首长达几分钟的新曲.

数字音乐、版权困境、音乐取样、混音作品

G250;D923.41;F715

202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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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

1671-4717

11-4780/G2

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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