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20.04.005
判断合理使用中“作品比例标准”的实践误区
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很长一段时问处于“沉睡”状态,部分原因出于《著作权法》出台本身即肩负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义务与官方方向,部分原因出于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合理使用的片面理解——只要涉及商业利用,即不构成合理使用.而从近几年开始,支持合理使用的案例开始出现,但对于合理使用“四要素”中的“使用比例”要素,依然存在着一定理解误区,这种误区实际上中外法院都存在.
2020-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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