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15.04.014
论视听作品中已有作品作者的权利
视听作品是比较复杂的作品类型,需要使用大量的已有作品.对于视听作品与已有作品的关系,一种观点为合作关系说,一种观点为演绎关系说.实际上,已有作品可以分为原著作品和素材作品,原著作品与视听作品系演绎关系,而素材作品与视听作品系复制或结合关系,不同性质的已有作品的作者所能享有的权利自应有所区别.
视听作品、已有作品、著作权、复制、演绎
S9 ;DF5
江苏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视听作品著作权研究》14XWR026
2015-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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