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15.04.009
改编权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一点思考
侵犯改编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两种责任形式,但由于改编行为的特殊性使得其停止侵害的责任一般需要通过停止改编后新作品的发行来实现,但是否需要停止新作品的发行需要进行各案的利益衡量;赔偿损失数额的计算在侵犯改编的案件中显得更加困难,是否应当给新作品保留适当利益,是否应当考虑新作品的独创性贡献等都对赔偿损失数额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在改编权侵权案件中是否可以适用赔礼道歉的责任形式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判断.
改编权、停止侵害、利益平衡、独创性
D92;D9
2015-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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