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17.2015.04.006
深度链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标准探究
目前,我国法院在判断深度链接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时,主要采用“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然而,国外的法院在该问题的判断上,更多的是采用“服务器标准”,本文在对比分析国内外司法实践的做法后,认为我国更适宜采用“服务器标准”,采用该标准不仅能和大多数国家的司法实践保持一致,而且更能满足国内法和WCT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应有含义.
深度链接、信息网络传播权、WCT
R73;D9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项目批号XZYJS2014056
2015-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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