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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4717.2015.04.005

谈智能诗歌的可版权性

引用
技术的发展挑战版权的未来,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一种写诗软件,人们仅需在该软件中输入几个字便能在须臾之间“创作”出一篇诗歌,通过该软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诗人”.然而写诗软件“创作”的诗歌的可版权性问题是可以探讨的.智能诗歌语句是算法运行的结果,并不能体现人的个性与思想,智能诗歌是计算机软件将已有数据库中的数据遵照一定算法重新排列组合的结果,可以视为微型数据库,并无独创性,不构成作品.但如果人为将算法生成的智能诗歌语句进行编排,进而“创作”诗歌,则体现人的个性与思想的编排具有独创性,这种情况下生成的诗歌应作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

智能诗歌、写诗软件、独创性、可版权性

TP3;K02

2015-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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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717

11-4780/G2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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