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的几点建议
@@ 晚近以来,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和延续,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和促进人类文化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签订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很多国家相继制定了保护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2006年9月,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我国文化部数易其稿,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己呈送有关部门审议.①《送审稿》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促进制度,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但《送审稿》在制度内容、法律逻辑、措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完善.笔者在此就几个主要问题谈点看法,以期有助于《送审稿》的完善.
文化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审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人民共和国、制度内容、保护公约、法律逻辑、调查研究、行政、签订、国家
G11;K89
暨南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006JSYJ016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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