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搭建了版权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
@@ 2004年国际唱片业协会,联合国内外49家唱片公司向全国多个城市发出一万多封律师信,在全国各地的娱乐业掀起了一场维权风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地的一些卡拉OK歌舞厅都成为被告.在这场维权风暴中其实是两大阵营利益与权利的角逐,同时也引起司法界、版权界、文化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到底在这场维权风暴中谁是最后的赢家?版权拥有者和使用者各自有哪些权利?国家立法的宗旨是什么?有没有更好的途径来解决版权纠纷?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因卡拉OK歌舞厅所播放的MTV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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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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