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工艺美术品著作权
@@ 1996年至2002年,福建省法院受理工艺美术品著作权纠纷一审案件共30件,其中2002年受理26件,1996年至2002年受理4件,分别为省院3件、厦门中院25件、福州中院、泉州中院各受理1件,结案方式分别为判决21件、调解6件、撤诉2件、未结(委托鉴定)1件.
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工艺美术品、一审案件、委托鉴定、结案方式、著作权、福建省、厦门、泉州、判决、纠纷、福州、法院、调解、撤诉
D923.3(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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