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484(x).2012.11.752
关于"血液库存管理"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三条款规定: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法,国家实行无偿献制度.<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8.1条款要求建立和实施血液库存管理程序,既保证有充足的血液供应,又能最大限度控制血液的过期报废.应根据临床需求确定不同种类血液的最低库存水平,处于制备过程中的血液纳入库存管理,应对血液库存定期盘点.18.2条款要求应制定切实可行血液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的血液供应.
最大库存量、最佳库存量、最低库存量、警戒线、血液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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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R457.1;X4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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