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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6800.2004.02.004

论清末东北宪政改革的特点

引用
以实施宪政为中心的政治改革是清末东北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是通过官制改革调整了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了地方公署对边疆的控制,为东北实施宪政铺平了道路.二是把司法独立作为实施宪政的关键,完善了近代地方司法体系.三是以地方自治为实施宪政的基础,促进了东北近代民主运动的发展.四是以谘议局为实施宪政的后盾,扩大了谘议局参政的深度和广度,并充分利用谘议局与商会的特殊关系,使公署、谘议局、商会形成一个有机体,从而东北的宪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官制改革、地方自治、司法独立、谘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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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中国史)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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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1002-6800

11-27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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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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