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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该当何罪?

引用
@@ 前不久,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轰动全国的怪案:一个晨曦微露的清晨,一位24岁的小伙子在钓鱼的时候不慎溺水,一个名叫柳杰的人看见了小伙子的溺水过程,却没有呼救、施救,于是奄奄一息的小伙子在他面前不幸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竟然在其眼中视而不见,一个人的内心冷漠与麻木到如此程度,忍无可忍的死者父母一怒之下将柳杰告上了法庭,向我国的现行法律叫板--见死不救,该当何罪?

见死不救

D924.1;G222;B82-051

2005-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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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

1005-233X

11-3340/D

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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