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208.2024.01.002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若干重要问题探讨
现行《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颁布以来,先后经历1996年、2012年、2018年三次修改.为回应近年来刑事诉讼领域的新形势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新动向,全面贯彻程序公正的要求,《刑事诉讼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法典化是大势所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大幅度增加条文至600条左右,完成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要坚持将公正作为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观,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作为修法的重要任务,在总结司法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与监察制度的衔接、无罪推定原则、法律援助制度、证据种类和证明标准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诉不加刑原则、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程序性法律后果等若干具体内容加以优化和完善.
刑事诉讼法修改、法典化、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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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52;D925.2;G63
2024-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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