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0208.2023.02.0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职权的"刚性"与"弹性"配置

引用
审级职能是各级法院在审级架构、诉讼制度、审判业务中承上启下的职责和功能.审判职权则是不同层级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审级职能的定位,决定了审级程序设置和审判职权配置.以选择案件的自主权为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职权可以分为"刚性"与"弹性"两类.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调整了民事、行政再审审查"上提一级"的法律规定,限缩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范围,适度扩大了最高审判机关的"弹性"审判职权,初步实现了再审领域的"择案而审".只有在四级两审制框架下选准"择案而审"的切入点,厘清再审之诉的价值取向,完善当事人权益的配套保障,科学配置好最高人民法院的"刚性"和"弹性"职权,才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其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审级职能.

审级职能、审判职权、最高法院、职能定位、再审之诉、法律审

41

D926.2;D632.8;F231.3

2023-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7-10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法论坛

1000-0208

11-5608/D

41

2023,4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