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魅的政治、理性化的政治与宪法政治——对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政治哲学思考
中西历史的很多情势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存在一个悖论式的政治惯性,即任何诉诸人民高于宪法、人民可以不受宪法约束的宪法观,都容易成为威权主义和极权主义政治的温床.中国宪法转型的真正问题是个人基本权利这个最根本的根本法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个人平等对抗国家主权的制度资格在政治实践中被严重削弱.这种只强调国家主权、淡化个人主权的政治统治不是具备真正道德基础的现代政治.没有个人主权,就不会有真正的人民主权.个人主权宪法地位的实现以政治伦理理性化为前提,政治伦理理性化的实质是政治不再覆盖一切价值和伦理领域,逐渐去神圣化,全社会对政治的理解逐渐趋于职业化的理解,这就是“除魅的政治”,是严格区分国家主权和个人主权伦理界限的“理性化的政治”.推动政治伦理理性化的深层动力来自具有自主性的社会的崛起.由此,个人主权和社会自主权的实现是中国宪法学研究应该着力的根本问题所在.真正走向法学的中国宪法学研究,必须在现代政治哲学与教义学两个层面同时达成价值共识.未来完整的中国宪法教义学必须围绕个人主权和社会自主权的现代政治价值基准,展开对现行宪法文本的反思重构和规范实践,宪法才可能在保持安定性的同时,不丢失宪法的“法性”即正义性.
政治宪法学、相对主义宪法观、政治伦理理性化、个人主权、中国宪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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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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