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上的真相——解读刑事诉讼法新增笔录类证据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笔录类证据,虽然在事实认定、程序争议问题的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面临着重要的理论难题:与书证、人证的界限不明,证据的外延不明,是继书证之后的又一“口袋证据”,这导致适用中的混乱.需要在整体上进行理性检讨.笔录类证据的独立是立法向实践的一种妥协,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规范作为内在支撑导致妥协可能沦为无原则的让步.通过司法解释完善笔录类证据运用规则乃当务之急,基础问题是明确其独立于书证、人证的标准与意义,厘清其范围.运用规则的重点是证据资格要素与法院调查程序.同时,完善程序性保障机制.这些努力旨在还原笔尖上的真相,防止冤假错案.
笔录、情况说明、证据资格、证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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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刑诉法新增证据种类研究——以笔录类证据为范例"编号 GJ2013C29
2014-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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