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人之图像与刑法实质解释

引用
刑法实质解释不仅深植于社会生活,把法正义作为价值诉求,而且立足于主体间性,以取得各方大体上可以接受的解释结论为目标设定,这就要求解释者必须以人之图像为中心进行实质性诠释.在当代,刑法中的人之图像应该摒弃秩序主义刑法立场中虚拟的集体人,确立个体的人性尊严与人格自由,并在抽象人假设的基础上,考虑具体人中的强弱差异以及被害人的利益诉求.为此,刑法实质解释必须对无直接被害人犯罪、秩序维护型犯罪的入罪标准强化一种限制解释,确立一种“重强、轻弱”的罪刑解释规范,并从严把握死刑的适用条件与死缓的撤销标准.

人之图像、主体间性、刑法实质解释

31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09CFX057的成果之一,同时受"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2013-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9-5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1000-0208

11-5608/D

31

2013,3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